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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16日电(记者吴雨)记者16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提出一系列举措要求,助力交通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
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组织保障和内部激励机制,创新丰富符合交通物流行业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切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银行合理确定货车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在疫情及经济恢复的特定时间内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细化落实尽职免责安排。
此前人民银行宣布,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将延续实施至2023年6月底。此次通知进一步明确,将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者、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中小微物流仓储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同时,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等发放交通物流相关贷款,并鼓励交通物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
在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方面,通知提出,加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交通物流项目的配套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布局、落地“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加快农村路网建设、水运物流网络建设等提供支持。
此外,通知还提出,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推动健全交通物流“白名单”机制,与辖内银行建立信息共享和批量核验机制,降低银行、市场主体操作成本。同时,发挥各方合力,做好配套支持与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贴息、担保增信等配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