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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深圳2月18日电(孙倩文)在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的指导下,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深圳市中支”)组织辖内五家试点银行创新开展香港居民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Ⅱ、Ⅲ类银行结算账户业务试点。截至2023年1月末,深圳市五家试点银行为香港居民代理见证开立账户量已达20.10万户,累计发生资金交易100.49亿元,占粤港澳大湾区香港居民代理见证开户总数、资金交易总量的95%左右。
目前,5家试点银行共有77个内地网点、264个香港见证银行网点参与试点。包括代理见证账户在内的香港居民存量银行结算账户体系,为香港居民来深消费、理财、投资提供了无障碍资金通道支持。
2019年3月,人行深圳市中支组织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首批开展代理见证试点。试点启动三年来,实现香港居民“足不离港”即可享受内地便捷化移动支付服务,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纳入惠港十六条政策之一,达到了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支付互联互通的预期政策效果。2022年9月,深圳市中支将代理见证试点银行范围扩大至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和东亚银行(中国)深圳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