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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生态环境部对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授牌。汕尾市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成为粤东片区唯一一个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地级市。
近年来,汕尾市委、市政府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机遇,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轴,精心守护汕尾的蓝绿本底,全力推动绿色发展为特征的产业新城、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新城、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新城建设。
如今,汕尾生态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6年排名全省第一,连续三年达到欧盟标准及世卫组织第二阶段目标(25微克/立方米),六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全面达标;海丰西闸国考断面如期达标,断面水质从Ⅳ类改善至Ⅲ类,取得创建极为关键“入门券”;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城乡饮用水源达标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实现“四个100%”;近岸海域水质各测点所监测指标,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污染土地安全利用率实现100%;建立城乡贯通的“自然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逐年提升;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昼夜间达标率均为100%;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多年均维持在80%以上“优”级别。汕尾全市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连续两年实绩考核排名粤东第一。(全媒体记者陈家源 通讯员陈仕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