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官联系点,为基层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没想到闹心的纠纷,这么及时就得到了解决!”前日,当事人汪某、廖某在高州法院驻大井镇木广垌村乡村振兴法官联系点门前,紧握联系点工作人员和村委支书廖辉的手感激地说。
汪某的鸡场与廖某的鱼塘相邻。由于连日大雨,汪某鸡场的鸡屎随雨水流入廖的鱼塘,致廖某鱼塘的草鱼死亡约800市斤。汪某与廖某因赔偿款一事协商不下,遂将纠纷反映到“乡村振兴法官联系点”。
联系点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随即拨通了高州法院大井法庭联系法官的电话。大井法庭的法官接报后,在木广垌村委支书廖辉等干部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下,迅速赶到现场了解了具体案情,拟定调解思路,并联合当地派出所、环保、综治、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联调小组,组织双方当事人参与调处。在现场,联调小组通过“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的方式,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促使双方当事人放下了心结,就鱼塘损失的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汪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给廖某,双方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看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在场的村委会干部一致表示,“乡村振兴法官联系点”的设立,为快捷化解基层群众的矛盾纠纷建立了快捷化解渠道,为基层群众提供了家门口的便捷高效司法服务,有效纾解了基层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闹心事,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据了解,今年以来,高州法院在建成巡回审判网络、司法惠民服务网络、网上巡回法庭网络等线上、线下全覆盖的多元解纷机制基础上,切实发挥“乡村振兴法官联系点”在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乡村振兴中的“链条效应”,推进诉讼服务资源力量下沉,发挥各类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信息传送和矛盾预警机制,引导以非诉讼方式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居,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诉源治理,服务乡村振兴。(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高法宣 张喜)